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3-12-06
1.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是促进党建工作不断出成果、上水平的有效措施,是激发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强大动力。
2.按照局党支部的目标要求和考核标准,重点考评班子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3.局党支部对机关党小组进行定期检查,年底进行考评。
4.采取党组织自评、群众测评、组织鉴定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
5.满意度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标准,每年按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党内外群众测评,形成重群众评价、重业务水平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6.坚持定期检查考核与经常性督促指导相结合,党支部聘请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党务干部担任督导员,按要求对党建工作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