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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水产局干部实绩考核实施方案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3-12-06


 

     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农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科学评价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全局干部职工不断开拓进取,奋发向上,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建立领导班子和干部实绩档案的通知》(梁组通[2013]4号)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和建设"美丽梁子湖"大局,以建设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工作出色、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为目标,以加强干部实绩日常考评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激励干部勤奋工作、创先争优,为全区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原则

     坚持业绩显著,推动落实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综合评判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奖优罚劣的原则;坚持简便易行,考用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局机关除主职之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

四、主要内容

(一)制定年度目标。各股室根据局机关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突出经济发展,结合各自的职能职责,科学合理确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二)落实职责任务。股室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到责任人和每个干部职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目标责任体系。

(三)建立记实档案。每个干部职工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取得的绩效,据实填写《梁子湖区干部综合实绩考核记实簿》,形成干部实绩档案。

(四)加强日常考核。建立"日记实、月小结、半年评、年终考"干部日常履责记实机制,动态掌握每个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定期开展点评、认定等活动,夯实实绩考核基础。

(五)实行年度总评。每年年终,按照规定程序对其他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实绩进行综合评价。

五、程序和方法

(一)个人实绩考核。其他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个人实绩考核,由局机关根据自身实际,结合个人填写的《梁子湖区干部综合实绩考核记实簿》和平时考核等情况,按照个人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占80%、考勤占20%的比例综合计算。

(二)单位民主测评。结合目标考核一并进行。局机关召开述绩述廉会议,由局长代表领导班子作年度述绩述廉报告,并在会上对除主职外的其他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测评。

(三)组织评价。党政正职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的评价由局机关考核办组织实施。

(四)量化计分

       1、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综合实绩得分=领导班子综合实绩考核得分×50%+个人实绩考核得分×40%+部门正职评价得分×10%+奖励加分

       2、其他干部综合实绩得分=领导班子综合实绩考核得分×30 %+个人实绩考核得分×60%+部门正职评价得分×10%+奖励加分

       3、加分因素   个人受区委、区政府表彰的加0.3分,受市直部门表彰的加0.3分,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0.5分,受省直部门表彰的加0.5分,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1分,受中直部门表彰的加1分,受中央表彰的加2分,加分依据以批准单位的奖状、奖牌、证书和通报为准,同一内容加分不得重复计算,以最高级别表彰为主。

(五)考核结果公示。局机关考评办将复核、汇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实绩考核结果及排名情况,填写《干部综合实绩考核表》,并将考核结果报区考评办公示。

(六)建立干部实绩档案。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实绩考核相关材料由局机关考评办统一收集整理归档,并在考核工作结束后,报送区考评办统一归入干部实绩档案。

六、结果运用

     高度重视实绩档案的合理运用,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一)与干部的评先表优挂钩。局机关考评办每年将通报综合实绩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对在单位综合实绩年度考核中,综合得分靠前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予以表彰奖励。

(二)与干部的年度考核挂钩。考核评价结果直接转化为年度考核等次,并根据考核等次相应作出奖励、组织调整、组织处理措施。

(三)与干部的选拔任用挂钩。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注重实绩,实行业绩优选法。对综合实绩年度考核表现优秀的干部,局机关将予以重点考虑,并向区委、区政府重点推荐。

信息来源:梁子湖区农林水产局 | 责任编辑:梁子湖区农林水产局管理员